创业导报讯 近期,我区警方处理了多起谎报警情案件,对当事人依法进行了处罚。警方提醒: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为,对谎报警情的行为我国法律有明文规定,公安机关将依法严肃处理。
据悉,5月23日上午,区公安分局联和派出所接到一宗报警:当天早上8时许,事主禹某喜在光谱西路玉树新村公交车站附近被两名男子飞车抢夺。因事发上班高峰时间,性质恶劣,联和派出所立即展开调查。但根据事主提供的嫌疑人特征和逃跑路线,民警展开了多方调查,均未发现事主所描述的嫌疑人轨迹。办案民警初步判断为报警人谎报警情。
经过民警对禹某喜进行法制教育以及出示有关证据,禹某喜终于承认因责任心不强,弄丢公司发票怕承担责任,才想出谎报被抢劫的“损招”。警方以谎报警情对禹某喜处以治安拘留5日,并处罚款200元的处罚。
据了解,这是两个月来该派出所处理的第三宗谎报警情案件。三宗案件中的违法人员谎报警情各有目的,有的因开销太大,不想被家人知道;有的侵吞了公司的货款,借此向公司隐瞒。(公安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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