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萝岗香雪网及萝岗香雪论坛服务及免责条款
zwj 发表于: 2008-11-20 15:48 结束于: 2030-05-20 15:48
萝岗香雪网及萝岗香雪论坛免责条款

1、除萝岗香雪网及萝岗香雪论坛注明之服务条款外,其它因使用农民网而引致之任何意外、疏忽、合约毁坏、诽谤、版权或知识产权侵犯及其所造成的各种损失(包括因下载而感染电脑病毒),萝岗香雪网及萝岗香雪论坛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2、本网站如无意中侵犯了哪个媒体或个人的知识产权,请来信或来电告之,本网站将立即给予删除。

3、由于与本网站链接的其它网站所造成之个人资料泄露及由此而导致的任何法律争议和后果,本网站均得免责。

4、由于用户将个人密码告知他人或与他人共享注册帐户,由此导致的任何个人资料泄露,本网站不负任何责任。

5、 当政府司法机关依照法定程序要求本网站披露个人资料时,我们将根据执法单位之要求或为公共安全之目的提供个人资料。在此情况下之任何披露,本网站均得免责。

6、 凡以任何方式登陆本网站或直接、间接使用本网站资料者,视为自愿接受本网站的一切相关规定。

7、本网站如因系统维护或升级而需暂停服务时,将事先公告。若因线路及非本公司控制范围外的硬件故障或其它不可抗力而导致暂停服务,于暂停服务期间造成的一切不便与损失,本网站不负任何责任。

8、 任何由于计算机黑客攻击、计算机病毒侵入或发作、因政府管制而造成的暂时性关闭等影响网络正常经营的不可抗力而造成的个人资料泄露、丢失、被盗用或被窜改等,本网站均得免责。

9、本网站使用者因为违反本声明的规定而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一切后果自己负责,本网站不承担任何责任。

10、凡以任何方式登陆本网站或直接、间接使用本网站资料者,视为自愿接受本网站声明的约束。

11、本声明未涉及的问题参见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当本声明与国家法律法规冲突时,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用户承诺遵守《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互联网站从事登载新闻业务管理暂行规定定》、《互联网等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管理办法》、《互联网文化管理暂行规定》和国家其他有关法律、规法、行政规章,不得制作、复制、发布、传播任何法律法规禁止的有害信息。

12、本网站之声明以及其修改权、更新权及最终解释权均属本网站所有。

请认准真正的萝岗本地门户网站萝岗香雪网!
htt 发表于: 2012-03-17 11:23 结束于: 2014-03-24 11:23
近来发现有不法分子利用百度百科或各种抄袭渠道冒充真正的萝岗本地门户网站“萝岗香雪网”骗取点击和链接,以混淆视听,现严正声明这种不正之风是违反职业道德和萝岗香雪网知识产权的,必要时萝岗香雪网将会采取相应措施维护自身权益,我们萝岗人也不允许和不能容纳这种不符合萝岗人务实进取精神的情况发生!请那些不法分子自重!

萝岗香雪论坛守则
zwj 发表于: 2009-05-18 09:38 结束于: 2030-05-25 09:38

萝岗香雪论坛守则


 


 


总则


 


1、萝岗香雪论坛是萝岗香雪网下网友交流和讨论的网络综合性平台。


 


 2、注册会员参与讨论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单独承担发表内容的责任。


 


 3、注册会员请自觉爱护论坛、珍惜会员身份,主动保护论坛的利益。


 


 4、总版和版主为论坛最大劳动者资料收集整理者,是其当值版面的秩序管理者,注册会员必须尊重版主并配合版主参与板块内的讨论。


 


 


 细则


 


1、 会员的ID名称、头像、头衔或签名不得带有侮辱、中伤、恐吓他人性质,不得使用国家领导人头像,不得带有flg、反动、暴力、淫秽等内容,不得注册与中国国家领导人姓名相同或相似的ID名称,头衔不得注册与本论坛管理人员相同或相似的ID名称(本人注册的除外)。如有出现,管理人员有权修改或删除。


 


 2、 会员发表内容需与本讨论区主题相符,不符合的管理人员有权编辑、转移、锁定甚至删除帖子,并视情节轻重警告或扣除积分。


 


3、 在同一时段同一内容的主题不得提交两个或以上讨论区,除合适版块的保留外,其他帖子由管理人员转移。板块重要资料(如电子书)、板块重要活动,允许在站务区发宣传帖,其他板块的宣传帖管理人员有权转到回收站。  


 


4、 不得发表反动,暴力,淫秽,商业广告之类的帖子,所发帖子一律删除,会员永久禁言或禁止访问。


 


5、 不得蓄意破坏论坛稳定团结,寻衅辱骂攻击论坛管理人员,严禁会员之间互相攻击,互相谩骂,违反者将视情节轻重处以警告、扣除积分或禁止发言24小时。


 


6、 未经他人许可,禁止张贴他人的任何私人信息。违反者将视情节轻重处以警告、扣除积分或禁止发言。


 


7、 以下类型属于灌水贴,管理人员有权删除或扣除积分,情节严重者禁止发言。 - 帖子里只有单一英文字母、一字真言(如顶,阅,ok,good ……),或单一的表情符号。 - 帖子里出现未加上其他言语而单纯的“呵呵”、“嘿嘿”之类表情单词。 - 同一内容连续发贴,连续重复他人发言内容,同个主题连续开新贴 - 同个主题里类似自己跟自己灌的连续10个以上无意义留言 (恶意灌水)。 - 使用灌水工具灌水。


 


8、萝岗论坛版块严禁无聊恶意灌水,并且多为本地信息资讯为主,而贴图休闲灌水版块有所宽松,发帖在不违反论坛守则的基础上,由斑竹自行斟酌。


 


9、此规定面对论坛所有会员一律平等,且管理人员违规将受到较普通会员更严重的处罚。


 


 


关于斑竹删贴权限的说明


 


1、假如有人在帖子中灌水(灌水定义详见上文),版主可在警告后删除相关灌水回复,不允许随便删除任何人正常讨论的帖子。


 


2、版主认为帖子属于明显不符合本版方向的帖子、违规帖子,可采用转移的方式转移到相关主题,广告和垃圾贴可转移至回收站。


 


3、若发现斑竹以任何个人理由,删除任何正常发贴,管理员在接到投诉,经查实后视情节严重同时扣除积分与金币50、摘除奖章或取消版主资格。


 


《萝岗香雪论坛版主守则》2009年5月1日起实施
zwj 发表于: 2009-05-05 15:13 结束于: 2019-05-12 15:13
 

《萝岗香雪论坛版主守则》




  一、版主的职责: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模范遵守论坛规则,认真执行版主制度,树立自身良好形象,自觉维护论坛形象。

  2.版主的工作属义务性质。

  3.版主应紧记谨言慎行的原则。

  4.保证充分的上网时间,维护版面秩序、保持版面清洁,及时删除违规贴、灌水贴、垃圾贴,转移不适合版块的主题贴,凡处理主题贴应说明原因并发论坛短信通知发贴者(另有规定的除外),制止并依规处罚违反规定的会员。

  5.把握好本版的主题,鼓励、指导会员发表原创文章,热心评点本版主题贴,定期整理置顶主题贴,客观、公正地评出精华贴。版主所发的主题贴加精华由本版块其他版主或上一级版主操作。

  6.协调版内讨论气氛,保持中立的立场调解版内纠纷,正确引导会员参与讨论,做好争论导向、引导工作,主动采取各种管理措施协调争执,对可能引发与主题无关的争吵话题贴予以锁贴处理,维护版块的正当言论。

  7.负起版块日常管理责任,活跃版块气氛,制定相应的版规和长远发展规划,努力提升版块主题贴质量和人气,创新版块管理,及时向管理员、超级版主、区版主报告版内现状和问题,认真解答论坛管理员对版块管理工作的疑问,虚心接受批评并加以改进。
  出现个人不能或不便解决的问题时,应向高一级管理员通报。

  8.加强与会员间的交流,友好、热心回答在本版的会员问题及会员投诉,提高亲和力,虚心接受会员的监督和批评。

  9.不得将拥有管理权限的ID密码告知其他人,不得将有关管理界面链接告知非管理人员,造成不良后果的,管理员可随时解除泄密者版主资格,恢复普通会员身份。

  10.版主在操作任何一项管理权限时都必须注明理由和原因,严禁对会员进行讽刺、挖苦、威胁、人身攻击。

  11.为免出现版面无人管理的真空状况,版主离开管理岗位五天(含五天)以上,需向论坛管理员请假,单次请假时间原则上不得超过两个月。
  请假期满应进行销假,逾期未返视为自动离职,恢复普通会员级别。

  12.如因特殊情况,确需请假超过两个月,经管理员批准后转为待任版主,请假期满销假后,由管理员考虑重新任用。

  13.版主要经常访问“内部版块”,注意论坛事务中有关管理事项的更新并予以配合、实施,关注本论坛热点话题,积极参与管理讨论,提出批评和建议,落实管理员的规划设想。

  14.区版主、超级版主应在每一新季度的15天内向萝岗香雪网内部事务版块分别递交版块和论坛情况说明,并在年终向管理员递交版主履职说明。此说明将作为年终评审的参考依据。

  15.版主应向管理员推荐有管理能力的人才。

  16.区版主负有协助和督导区内版主工作的职责,解决网友对区内版主的投诉,传达沟通管理员与版主之间的论坛管理、规划设想等。

  17.超级版主负有督导区版主工作的职责,协助解决区版主无法解决的事务,处理站务版内事务,协助和落实管理员对论坛的发展规划。

  18.管理员是论坛管理的最高执行者,负责对论坛发展规划的制订,处理论坛重大事务和督导管理团队的工作。

  二、版主的免职:

  1.严重违反论坛管理规则的;

  2.做出损害论坛声誉的事件的;

  3.泄露密码或将ID借与他人使用的;

  4.三次或以上滥用职权管理主题贴,声望低落或民愤过大的;

  5.区版主及超级版主拒绝递交“情况说明”的,一年内未按时递交工作报告两次的;

  6.版主在见习期间出现不尽职、不正常到版块进行管理等情况,管理员可随时解聘,恢复普通会员身份;

  7.无故连续两周没有登录论坛行使管理义务的、一年内请假累计超过三个月的,视为自动离职。

  8.没有履行好版主职责,管理不到位或管理版面成绩平平,有新的更适合的申请人,管理员有权罢免不能胜任工作、不合格的版主;

  9.版主的工作受到会员及论坛相关监管机构(下称监管机构)的监督,如违反版主职责要求被会员及监管机构多次正确指正仍未有改过的;

  10.免去版主,由管理员在站务办公室发布公告,说明免职原因;

  11.版主违反论坛管理规定的,管理员可对其进行劝戒、内部批评、公开批评,和辞退的处分。

  三、版主的辞职:

  1.版主任职期间,因种种原因需要辞职的,应当提前半个月在“内部版块”版块发贴申请辞职,说明辞职原因和时间。

  2.版主不能很好履行版主职责的,由管理员建议主动提出辞职。

  3.版主辞职时可以推荐继任人,被推荐者亦应发贴申请,管理员应优先考虑任用。

  四、版主的申请及试用期:

  1.申请版主者必须在“站务办公室”版发帖申请,申请帖在一个月内有效,超过一个月未获批准的则自动失效。

  2.会员申请版主时若该版已有版主,需知会该版主,管理员在收到申请后,需征询该版主意见;对能力突出的会员,管理员在征询所在版版主意见后,可无需其申请,直接邀请其出任该版版主。

  3.已担任版主的用户不能以副ID(马甲)申请、担任另一版面的版主职务。

  4.凡被接受申请者,进行三个月的版主见习期。受邀版主及见习版主在上任满两个月,在一个月内向管理员提交版块管理规划设想说明。

  5.见习版主在所任版块版主的领导下开展工作。

  6.见习版主所任版无版规的,其有权制定相应试用版规,经上级主管版主批准后使用。

  7.见习未满三个月离职者,一年内不得再次申请版主一职。

  8.辞职的版主,需间隔半年时间方能再次申请版主一职。

  五、版主的权利:

  1.直接对管理员负责,享有第一时间与论坛管理员沟通的权利,对论坛事务提出建议和意见。

  2.版主有参加评优并得到相应奖励的权利。

  3.版主管理权限分为“删除”、“转移”、“固顶”、“锁定”、“加精”、“编辑用户贴”等等功能,可对所负责版面文章及用户进行所有可行操作。

  4.版主有权制订自己版块的管理规则,版规确立并通过管理员的审核后,在本版块存放供会员共同阅读遵守。

  5.版主有组织网聚的权利,可以经常组织促进本版面人气的征文等活动,或向版块内组织活动的会员提供权限内的支持。

  6.版主有申诉的权利,当事人如对管理员或监管机构处分决定有不同意见的,可在“内部事务”版块提请复议,由管理员、超级版主、所在区的区版主、监管机构代表,及当事人联席复议裁决。

  六、其他规定

 1.此守则适用于萝岗香雪论坛各协会负责人;
 2.论坛管理员以其他形式发布的“版主管理规定”效力等同于本“守则”,但不得与本“守则”相抵触;
 3.本守则自2009年5月1日起实施。

萝岗香雪网欢迎你的加入!
zwj 发表于: 2009-04-02 19:46 结束于: 2030-05-30 19: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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