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日报讯 (记者章程 通讯员余一帆)为了躲避警方打击查处,一犯罪团伙竟将赌场开到了大山上,还提供专车接送、端茶倒水、管烟包酒一条龙服务,以此打消参赌人员在吃住行等方面的担忧。昨日,记者从广州市萝岗区法院获悉,涉案团伙十余人因犯开设赌场罪分别被判处8个月至2年不等有期徒刑,并处相应罚金。
2013年7月1日至9日,刘某楠以营利为目的,在萝岗区一座大山上开设赌场,并安排吴某祝打理赌场,负责购置赌具以及发放赌场人员工资;并雇请吴某法驾驶小汽车接送参赌人员,雇请刘某勉等人在赌场内打扫清洁及看场;雇请刘某奇等在赌场外“望风”。被告人刘某风则为赌场拉客并获取报酬。据悉,在开设赌场期间,针对不同职位会给予300元至1000元不等的报酬。
最终,萝岗法院认定刘某楠等十余名被告人犯开设赌场罪,判处刘某楠有期徒刑2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万元,其他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至1年9个月不等刑期及相应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