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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萝岗垃圾焚烧厂项目环评报告获批 [复制链接]

1楼萝岗橙

人民网广州10月30日电(刘卫东 穗环宣)笔者从广州市环保局获悉,今日,广州东部固体资源再生中心(萝岗福山循环经济产业园)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经市环保局批准。该局表示,对于公众关注的二噁英、臭气等污染防治问题,环评单位在环境影响报告书中进行了充分论证,其中对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氯化氢、镉、铅等排放指标提出了比新版国标《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5-2014)》更严格的污染控制措施和排放要求。

    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结论认为,在严格落实项目设计和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保措施后,项目建设运营过程中的污染排放可达到相应的排放标准和控制要求,区域环境质量不会因本项目的建设营运而发生明显的不良变化。

    广州市环保局要求项目建设单位在落实环境影响报告书载明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基础上,进一步强化污染防治措施、减少污染物排放总量,并表示将在项目建设和运营中加强监管,督促建设单位做好信息公开、接受社会监督,确保该项目按照环保相关要求建设和运行。

    广州东部固体资源再生中心(萝岗福山循环经济产业园)项目是广州市垃圾处理重点工程之一,由广州环保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负责建设,环评单位为环境保护部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项目拟选址于广州市萝岗区九龙镇福山村,占地面积969.5亩,总投资67.29亿元人民币。

    项目建设内容包括:(1)第三资源热力电厂:焚烧处理原生生活垃圾4000吨/日;配套炉渣综合处理厂和飞灰固化处理站。(2)生物质综合处理厂:处理餐饮垃圾600吨/日、厨余垃圾1600吨/日,禽畜尸体100吨/日,粪便粪渣1000吨/日。(3)市政污泥处理厂:处理市政污泥250吨/日。(4)污水处理厂:总设计规模4000立方米/日,其中高浓度废水处理系统3000立方米/日,低浓度废水处理系统1000立方米/日。(5)公用配套工程:包括管理中心、环保教育示范基地等。

    广州市环保局表示,在批准项目的环评文件后,将按职责在项目建设和运行过程中加强环境监管,督促建设单位在后续阶段坚持污染防治设施的高起点设计、高标准建设、高水平管理,重点做好包括清洁生产水平、保证烟气稳定达标排放、严格控制恶臭影响等十一项工作。

热点答疑

项目选址是否符合相关规划?


    项目的选址已在经市政府批准的《广州市环境卫生总体规划》中进行了详细比选,目前已取得市规划部门颁发的选址意见书,其规划建设符合产业政策和城市总体规划要求。环评结论认为,该项目立足于实现广州市城市固体废物的资源化利用,有利于推动广州市循环经济的发展,有利于提高广州市固体废物管理水平,是广州市实现固体废物“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目标的重要举措,符合《广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和《广州市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规划》。

项目选址与周边居住区的距离是多少?

    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调查结论,在评价范围内项目选址周边主要为丘陵区,分布有福山村、兴丰村、福洞村等环境敏感点。其中,福山村部分住户位于项目红线范围和环境防护距离范围内,需进行工程搬迁;兴丰村和福洞村等其他居民点与项目选址边界距离均大于500米,与资源热力电厂烟囱中心的距离超过1500米。

项目采用了什么污染物排放标准?

    该项目烟气大气污染物排放指标严于国家标准,大部分指标达到或优于欧盟标准,其中二噁英排放限值为0.1 ngTEQ/Nm3,颗粒物,一氧化碳,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氯化氢及其化合物,汞及其化合物,镉、铊及其化合物,锑、砷、铅、铬、钴、铜、锰、镍及其化合物的排放限值分别为10 mg/Nm3、80 mg/Nm3、50 mg/Nm3、150 mg/Nm3、20mg/Nm3、0.05 mg/Nm3、0.04 mg/Nm3和0.5 mg/Nm3。项目清洁生产水平达到国内先进水平。

项目如何加强大气污染防治?

    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大气污染防治措施主要有:

    焚烧炉烟气方面,资源热力电厂通过严格控制炉膛内烟气温度(不低于850℃)、烟气停留时间(不少于2秒)以及氧气浓度(不少于6%)等措施减少二噁英产生;燃烧烟气采用较为成熟的“SNCR炉内脱氮+半干法脱酸+干法烟道脱酸+活性炭吸附+布袋除尘”组合工艺,达标后通过120 米高的烟囱外排。设置了烟气在线监测系统,并与行业主管部门及环保主管部门联网。

    臭气方面,资源热力电厂垃圾储坑及卸料大厅、生物质厂预处理车间、市政污泥处理厂和污水处理厂生产车间等均进行密封、负压控制,臭气经收集采用活性炭吸附、生物或化学除臭工艺等处理。垃圾运输采用封闭式专用运输车,物料运输道路沿线定时喷洒除臭剂。

项目对周围大气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有多大?

    环境影响报告书评价结果表明,在正常工况下,资源热力电厂排放的主要烟气污染物对区域环境空气质量的浓度预测贡献值均较小,最大占标率为13.1%(影响因子为二氧化氮,占标率为预测值占标准值的百分比)。其中,烟气中的二噁英、铅、镉和汞的最大年平均浓度预测贡献值最大占标率分别为0.12%、0.73%、6.0%和0.72%。在臭气影响方面,氨、硫化氢、甲硫醇以及挥发性有机化合物等恶臭污染物对评价区域敏感点的最大1小时平均浓度增值的占标率分别为5.45%、27%、3.91%和1.76%。

项目对帽峰山森林公园的影响有多大?

    环境影响报告书评价结果表明,该项目与帽峰山森林公园之间有西面及北面山体阻隔,施工期对其生态环境不产生直接影响。在营运期,项目的主要影响主要表现为大气污染物沉降带来的间接影响或累积影响。根据预测结果,在正常工况下,该项目运营排放的烟气污染物对帽峰山的浓度预测贡献值均处于较低水平,最大占标率为8.05%(影响因子为二氧化氮),项目运营不会造成森林公园生态环境质量的明显下降或恶化。

项目设定的环境防护距离是多少?

    根据环境影响报告书结论,需设置的环境防护距离为:以污水处理厂、生物质综合处理厂、污泥处理厂及主要垃圾物料运输道路边界为起点外扩200米和第三资源热力电厂垃圾储坑边界为起点外扩300米的包络线范围。该范围内不宜有长期居住的人群或学校、医院等环境敏感点。

项目在水污染防治方面有何严格的要求?

    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水污染防治措施主要有:

    园区实行集中治污,建设方将自建污水处理系统对各类污水进行分质处理,处理后的中水全部回用。其中,高浓度污水处理系统采用“预沉调节池+厌氧+MBR+反渗透”处理工艺;低浓度污水采用“调节+水解酸化+接触氧化+混凝沉淀+过滤+反渗透”处理工艺。各类废水(包括初期雨水)经处理达到回用水标准后,全部回用于生产工艺补水及景观绿化、冲洗用水等,不外排。

    在地下水污染防治方面,建设单位将根据各生产设备、管廊或管线、贮存与运输装置、污染物贮存与处理装置、事故应急装置等的布局进行分区防渗处理,同时加强生产管理与监控,杜绝跑、冒、滴、漏。

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如何妥善处理?

    根据环境影响报告书及批复要求,资源热力电厂产生的炉渣用于制砖,实现综合利用;飞灰经螯合稳定化处理后送垃圾填埋场专区填埋;干污泥、员工生活垃圾和生物质厂废弃物等送园内资源热力电厂焚烧炉焚烧处理。

项目环评公众参与是否符合相关规定?

    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阶段,建设单位和环评机构通过实地走访、问卷调查、现场公告、座谈会、媒体刊登、网络发布等多种形式开展公众参与工作,于2013年11月进行了第一阶段环评信息公示,2014年4月进行了第二阶段环评信息及简本公示,同步采取抽样调查问卷的方式征求了周边可能受影响公众和团体的意见,于2014年5月至6月对持反对意见的公众和团体进行了回访。同时,多次召开座谈会,听取公众对项目的态度、要求及建议,并对公示期间收集到的邮件、电话和来信以及公众自制调查表格进行了归纳梳理,根据分工,对反馈意见予以回复和反馈。2014年10月,建设单位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了全本公开,并在本地媒体发布信息。其公众参与工作的程序和方法符合当前国家和地方相关规定。

(原标题:广州萝岗垃圾焚烧厂项目环评报告获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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