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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组织16次公共文明指数测评,萝岗区8次夺冠 “创文,使我们... [复制链接]

1楼萝岗橙



志愿者走上街头推广“大拇指”行动规范 (资料图片)

  日前召开的广州市第33次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协调小组会议透露,在8月份的公共文明指数测评中,萝岗区再次荣获第一。据广州市创建文明城市办公室统计数据显示,自去年5月至今年8月,广州市先后对所属12个区、县级市进行16次公共文明指数测评,萝岗区8次排名第一,12次排名前三;入户调查单项结果6次排名第一,14次排名前三。该区的居民幸福指数大大提升。


  在不久前召开的萝岗区委一届十一次全会上,广州市委常委、广州开发区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萝岗区委书记凌伟宪指出,广州开发区、萝岗区将进一步加快城市建设转型升级,加大民心工程建设力度,努力建设成为宜业宜居的国际化生态型新城区。记者注意到,以创建文明城市为契机,建设全面发展与进步的和谐宜居城市,实现创建为民、创建惠民的终极目标,是开发区、萝岗区用实际行动对广州市创文要求所作的最佳注解。


城市和农村居民  年收入均大幅提高


  2009年和今年上半年,广州开发区的地区生产总值、工业增加值、财政收入、税收收入、工业利润、外商投资企业税收收入等6项主要经济效益指标,均位居国家级开发区首位,经济效益持续领跑全国开发区;萝岗区地区生产总值增速在全市也位居第一。


  虽然开发区经济实力雄厚,但是依托开发区成立的萝岗区辖内,尚有大面积的欠发达地区。为什么一个成立才5年多、尚属于城乡二元结构的新行政区,能够在广州市创建文明城市工作中脱颖而出?


  该区党政领导班子的施政路线图非常明晰:在坚持强化经济建设的同时,要切实加强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不断优化居民生活环境,提高生活质量,促进发展的成果更好地惠及广大人民群众。改善民生、造福于民,成为开发区、萝岗区创建文明城市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创建为民,创建惠民,我们希望将‘创文’成果转变为推动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强大动力。”广州开发区党工委委员、萝岗区委常委、宣传部部长马正勇表示。


  该区坚持以人为本,加大城乡统筹发展力度,致力构建城乡经济社会一体化发展新格局,先后制定了“1+22”的政策体系,近几年大手笔投入超百亿元改善民生,大力推进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发展农村各项社会事业。据统计,上半年该区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66万元,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8232元,同比分别增长11.2%、16.8%,多项农村民生指标由低于全市平均水平跃居全市前列。


  同时,该区强力推进环境建设,继续促进公共服务均等化,加快商贸、居住、文娱等配套设施建设,强化教育、医疗等服务功能。如在治水攻坚战中,累计投入20亿元开展污水治理和河涌综合整治工作,累计投入2.1亿元实施迎亚运人居环境整治工程,完成市下达28公里以及全区75公里的绿道建设,形成全覆盖网络化的绿道体系,展现区域天更蓝、水更绿的靓丽姿容。目前,该区全力加强交通建设,连接广州市区的路网格局全面形成,营造了更加畅通的交通环境。




志愿者走进社区照顾老人 (资料图片)


观念渗透 春雨润物细无声


  在萝岗街,街道组织开设“父母大学堂”,邀请教育专家传授教子之道,通过提升家长的思想觉悟,进而影响子女的行为举止,并积极利用“家长学校”平台,要求每位家长上一天创文工作培训班。在永和街,则起用了“娃娃兵”,每年一次的文明家庭评选,由孩子来当“考官”,由孩子来监督父母。此外,学生和家长还共同签订了《小手拉大手共创文明街承诺书》,承诺书中包含家庭卫生、周边保洁、文明出行、城市管理等十项内容。“硬件问题可以用钱解决,人的思想观念却非花钱可以转变。”萝岗街道办、永和街道办的相关负责人不约而同地说,“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要从根本上影响和改变居民的思想观念与生活习惯。”


  在萝岗区各街道的商铺门口,随时可看到戴着“文明宣导员”袖标的店员热情礼貌地劝导顾客和路人,倡导文明行为。据悉,这是萝岗区工商分局、城管分局、各街道和各商铺商户,自今年5月以来在各商铺中联合开展的“创文我有份,义务当督导”活动。为了把商铺这个窗口擦亮,区工商分局率先在夏港街青年路商业街开展打造“诚信文明商业街”和争当“创文义务宣导员”活动,与200多户经营业户签订了创文责任书,每月评选出“创文先进商户”和“优秀义务宣导员”并给予奖励,并在此基础上开展了“诚信文明商店”评选、“消费者满意店档”等评选活动,营造诚实守信、和谐安全的消费环境,深受居民的赞赏。


  据悉,自新一轮“创文”活动启动以来,该区从派发宣传品进行思想发动入手,先后掀起八轮声势浩大的宣传战,各级、各部门及各行各业共派发宣传品180余万份,以该区总人口31.35万人计算,人均达到6份,声势浩大的宣传不仅使创文家喻户晓,更为重要的是激发了群众的无穷热情和无尽活力,形成了全民参与、共建共享的创文浓厚氛围。目前,区内已打造了一支由14549户“文明家庭”、108户“书香家庭”、25户星级文明户、1户全国平安家庭示范户组成的“文明家庭方队”,由30多个各行各业的志愿服务队组成的“志愿者方队”,由罗戍波、钟艳芬等4名广州市道德模范和120名身边好人组成的“好人方队”,还有“文明督导员方队”、“法律服务工作者方队”、“大手拉小手方队”、“居民互助方队”、“巾帼服务方队”……一个又一个文明方队,带动了全区市民文明素质的整体提升和城市文明程度的不断提高。


种好“自家田” 也管他人“瓦上霜”


  居民参与创建工作,每家每户都有一份“责任田”。然而,自家的“责任田”要种好,别人家的“瓦上霜”也要管一管、帮一帮。这是萝岗区延伸和挖掘创建工作责任的一种有效做法。


  萝岗社区属城乡结合部,人居环境治理难度较大,该社区出台了相关规定,对自行清理自家房屋周边杂物的屋主给予一定补贴,相反则予以一定罚款;而发现左邻右舍环境卫生没有整治干净的,及时提醒督促或告知社区,都将得到一定的物质奖励。如此,居民维护环境卫生的自觉性明显提高,社区面貌焕然一新,每次接受市、区创建办检查均受到好评,成为名副其实的“放心社区”。


  这种做法也在全区内推行。该区建环局、城管部门、建设质量监督所分别公布了3个“举报”电话,推行“举报”有奖。凡是在公共场所发现问题主动“举报”的,均可得到物质奖励。郭先生是区内一家企业的员工,在青年路商业街一处不显眼的位置发现了遗漏的垃圾,遂电话举报,在得到物质奖励的同时,更让他欣慰的是问题迅速得到圆满解决。“虽然这不是大事情,但从小事做起,同样有助于培养市民的公民意识,增强社会责任感。”郭先生说。


  另一个典型的例子是“楼长制”。社区居民采取自荐和推荐相结合的办法,在本栋楼居民选取热心公益事业、有一定组织协调能力的合适人选担任“楼长”,“楼长”依据职责开展精神文明宣传教育,协助当地居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及上级部门汇总居民意见建议的征集和反馈。据了解,该区现已有近1000栋大大小小的居民楼实施了“楼长制”,各社区定期召集辖区“楼长”召开座谈会,共商创文工作,发挥出重要的作用,打造了一栋又一栋的“放心楼”。


  随着市民群众参与创文的深度和广度的不断深化,该区涌现了越来越多的“放心楼”、“放心社区”……就在不久前,该区又大力推进“放心路”创建工作,按照创文标准对区内26条主干道及相连接的次干道分批整治,城市面貌更显靓丽。“创文,使我们感觉生活在这里更幸福了!”市民由衷感叹。(文字转载《南方日报》,图片为本报加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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