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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生后院] 女大学生上传28张艳照将被判10年以上 [复制链接]

1楼萝岗橙
女大学生上传28张艳照将被判10年以上,中国法律再次挑战大众心理底线

近日,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受理了一起因上传淫秽图片点击量25万余次触犯刑律的案件。

   被告人罗某在担任北京某电信技术有限公司无限互联网业务主管期间,指使下属杨某、袁某、丁某在本公司内通过手机wap业务传播淫秽图片,经过鉴定,自2007年1月1日至2007年5月9日共上传只有28张图片,但是点击率却高达25万余次。本案的被告人均未超过30岁,且其中一名女性仅25岁,均为大专本科学历。根据法律规定,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等”。

   如果这几名年轻人被“依法”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则是继“许霆”案后中国法律再次挑战人民大众的心理底线!几名涉世未深的年轻人,在此案中即使谈不上无辜,但总不至于罪重到要判十年以上!

   众所周知,在互联网如此发达的今天,所谓“黄色淫秽”图片早已是俯首皆是。虽然我国的法律还停留在二十年前,对涉黄行为严厉打击,但事实上,由于外来文化的侵入以及国人长期被压抑的性意识的爆发,神州大地早已没有什么净土,酒店、桑那中,性工作者尤如过江之唧。被抓的贪官中,更是十之八九养有情妇。在如此的大环境中,三名年轻人,包括一名年仅二十五岁的女大学生,仅仅因为在网络公司工作中上传了28张所谓的“淫秽图片”,并且“点击量25万余次”,就被判处如此重刑,那中国现行法律的严酷程度和幼稚程度,简直令人发指!一时间,让人仿佛回到了哥白尼和布鲁诺所处的中世纪。

   从警方发布的图像来看,所谓的“淫秽图片”仅是一般的裸女图片而已,按照通行说法,此类图片亦可归类到“人体艺术”,罪与非罪,区别并不清晰。如果仅从是否“全裸”,和“点击量”来量刑,那汤加丽和李安岂不是要被枪毙了!
   法律应该是用来保护普通公民的利益的工具,它应当让人敬畏,但不应让大众感到恐怖!这几个年轻人所做的事情,即使有罪,也不至于如此之重。如果因为一时的过错让他们付出甚至是一生的代价,那就是草菅人命!

   强烈要求阻止这个判决的发生!同意的请顶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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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楼糯米糍

有无甘夸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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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楼梅花

草菅人命!如果真要定罪,恐怕80%以上的网民一同有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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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楼禾雀花

我都上传佐会唔会连我都拉埋啊 ,我唔制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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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我被着实的狠狠的吓了一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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