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内司委提审议意见
应增个人隐私保密义务
《广东省流动人员服务管理条例(修订草案)》昨日提交审议。而省人大内司委同时提交对该草案的《审议意见》,建议增加登记机关对居住登记和居住证涉及个人稳私信息的保密义务、优秀农民工入户特别规定等内容。
在居住申报登记方面,为增强条例的可操作性,《审议意见》建议《修订草案》明确流动人员居住申报登记具体时限和相关证明材料。对于《修订草案》当场发放居住证的规定,《审议意见》认为不切实际,建议将证件发放时间限定为“自受理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审议意见》认为《修订草案》有关“其子女入托、入学等享受与常住人口同等待遇”的表述不够明确,建议将“入托、入学”修改为“学前教育和义务教育”。
省人大常委会一项调研报告显示
四成流动人员有移民倾向
新快报讯 (记者 吴璇 通讯员 任宣)广东省流动人口的现状如何?根据省人大常委会《关于我省流动人员管理服务问题的调研报告》,流动人员总量庞大,“移民倾向”日趋明显。
事实移民在粤已出现
此调研报告由省人大常委会委托内务司法委员会组织部分省人大代表并会同省综治办、省公安厅组成的调研组完成。根据报告,广东省流动人口的主要特点是以省外流入为主,以青壮年为主,主要集中在珠江三角洲地区。
报告指出,流动人员的移民倾向日趋明显是值得引起注意的突出问题。目前,广东的流动人员群体特征正在发生变化,有的已经成为事实移民,成为一个新的特殊社会群体。
两成全家居住流入地
报告称,上世纪90年代之前,流动人员“洗脚上田”出门打工,目的是为了赚钱补贴家用,其中多数在打工岁月中奉献了劳动力的“青春期”后又回家乡安居乐业。上世纪90年代以后,流动人员则相当多是从学校出来打工,不再单纯为了赚钱,而是为了学习技能和立足于经济发达地区发展。其中,两成左右的流动人员全家都在流入地居住,四成左右的流动人员有移民倾向。
报告还指出,加强社会治安、保障人身安全、提高社会保障、享受公平待遇、解决子女教育、提供就业培训、丰富文化生活等是流动人员最希望解决的问题,其中社会保险转移接续和子女教育问题尤其突出。
据新华网报道(记者王攀)作为中国外来人口第一大省,广东正通过修改地方法规的方式,将实施多年的暂住证制度改为居住证制度。新制度凸显了对外来人口落实社会管理、公共服务和权益保障功能。
30日提交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审议的《广东省流动人员服务管理条例(修订草案)》删除了有关暂住证的内容,同时规定全省“流动人员管理实行居住登记与居住证制度”,“广东省流动人员居住证是流动人员在本省行政区域内通用的居住证明”。法规草案还就有关居住证申报登记、居住证申办与发放、延期与变更、居住证管理与收费等做出了明确规定。
广东省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有关负责人表示,本次修订将推动广东流动人员服务管理由“管人”向“管事”、由暂住证单一功能到一证多能、由规定流动人员义务到保障其权力等方面转变。
记者在修订草案中看到,修订草案明确列出持证人享有参加社保、享受公益性就业培训和职业介绍服务、享受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享受国家规定的免费计划生育基本项目技术服务、传染病防治和儿童计划免疫保健服务、可以参加居住地社区组织和有关社会事务管理等众多权利。
广东省公安厅副厅长郑东说:“用居住证取代暂住证,是落实以人为本的服务管理理念。有必要用法规保障流动人员享有的服务和权益。”
全省实有暂住人口占全国1/3
(信息时报讯)昨日,省人大常委会对全省流动人员服务管理问题的调研报告提交常委会审阅。报告显示,广东实有暂住人口超过3000万人,约占全国的1/3,其中一半没有纳入登记管理。
约占全国的1/3
据统计,广东实有暂住人口估计超过3000万人,比暂住人口居全国第二、三位的浙江、江苏的总和还多289.8万人。主要特点表现在:一是以省外流入为主。暂住人口来自省外的有1946.8万人,约占总数的74.6%。二是以青壮年为主。15~39岁的流动人员约占总数的85.8%,40岁以上和14岁以下的分别占总数的8.1%和6.1%。流动人口中初中以下文化程度的占3/4,大多数从事体力型职业。三是主要集中在珠江三角洲地区。广州、深圳、珠海、佛山、江门、惠州、东莞、中山8市的暂住人口有2479.9万人,占全省暂住人口总数的95%,其中深圳、东莞两市暂住人口与户籍之比达6∶1和4∶1,人口结构严重“倒挂”。
出租屋治安问题突出
报告显示,流动人员违法犯罪和出租屋治安问题十分突出。一是在我省抓获的犯罪嫌疑人中流动人员占70%以上,珠江三角洲地区高达80%以上,深圳、东莞达90%以上,杀人、伤害、强奸、毒品犯罪等重大恶性案件有一半以上是流动人员所为。二是漏管失控的出租屋成为犯罪分子的作案场所和潜藏地。据统计,广东省现有出租屋433.3万间(套),居住在出租屋的暂住人员有1235.6万人,占全省暂住人口总数的47.3%,一些不法分子利用出租屋进行制毒贩毒、制假贩假、窝赃分赃、卖淫嫖娼、设赌传销、杀人碎尸等违法犯罪活动,治安问题十分突出。近年来,广州市抓获的犯罪嫌疑人中有69.7%是居住在出租屋内。
报告指出,流动人员暂住地址月变动率约为25%,即每个月有1/4流动人员变换暂住地址。一些地方政府及部门将计生证明作为办理暂住证的前置条件,或在办证过程中违规“搭车”收取劳动调配费、卫生费、绿化费等,挫伤了流动人员登记办证的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