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区街火村社区居委会因工作需要,公开招聘办公室主任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 (二)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责任感和服务意识,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独立工作能力; (三)具有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中文或法律专业,有较强的文字能力和综合协调能力。 (四)身体健康,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0年7月1日以后出生)。 (五)具有基层工作经验者优先。 二、工作内容及待遇 主要负责火村社区居委会办公室工作。工资福利待遇按萝岗区居委会专职人员待遇标准发放。 三、招聘程序 按照笔试(占50%)、面试(占50%)的程序公开、公平、公正进行,以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并按照1:5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以笔试、面试计算总成绩。根据总成绩的高低按照招聘职位1:1的比例进行体检,体检合格后方可聘用。试用一个月,试用合格后办理正式聘用手续。 四、报名方法 (一)报名时间:2010年6月18日至22日(周、六日不上班) (二)报名地点:东区春晖四街26号东区街道办事处 (联系人:钟健礼,联系电话:62242909) (三)报名方式:如实填写并提交《东区街火村社区居委会办公室主任报名表》(见附件)。同时,带齐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居住证、学历证明、职称证明或其他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小一寸彩色照片2张。(报名表和证件复印件、照片恕不退回。) 五、其他注意事项 (一)报考人员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 (二)报名材料经审核后,符合条件者即通知笔试,笔试时间另行通知。
附件:《东区街火村社区居委会办公室主任报名表》20100618091548_656.xls
东区街道办 二○一○年六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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