萝岗区人民法院对公招雇员进行考试的具体安排如下: 一、考试时间: 笔试:2010年7月5日上午9:30—11:30 计算机测试:2010年7月5日下午1:30开始 二、考试地点: 萝岗区人民法院(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友谊路101号)八楼会议室(考试当天请考生注意法院门口指示牌) 三、考试注意事项: 1、考生必须于开考前半小时到达考场,并现场领取准考证; 2、考试当天请携带身份证,以备查验; 3、开考十五分钟后仍未到达考场的,视为自动放弃。
广州市萝岗区人民法院 2010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