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广州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穗府办[2009]40号)的有关精神和要求,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去经受锻炼,健康成长,为促进农村基层教育、农业、卫生、扶贫等社会事业的发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出贡献,现特招募高校毕业生到我区农村基层参加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服务工作(以下简称为“三支一扶”),服务期限为2年。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募岗位及人数:全区本次共计招募14名“三支一扶”服务人员,详见所附岗位信息表(附件一)。 二、招募对象和条件:详见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11年我市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工作的通知》(穗人社发[2011]68号,附件二),并符合岗位信息表中所列的具体岗位要求。
三、招募时间安排: (一)报名:7月15—20日; (二)选拔:7月21日—24日,具体时间、地点、方式待定; (三)上报、审核、派遣:7月底前完成,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和制定派遣计划。
四、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与邮寄报名相结合的方式,报名者填写《广州市2011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报名表》(附件三),连同身份证复印件、就业推荐书复印件、就业报到证或暂缓就业协议书复印件、县级以上人民医院开具的体检证明、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以及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复印件一并寄送到广州市萝岗区人事局人事科(地址:萝岗区香雪三路1号行政服务中心A栋213室,联系人:何小姐,联系电话:82111316,传真号码:82111471),并将报名表电子版发到以下邮箱:rsc@getdd.gov.cn。 应届或毕业两年内未就业的广州生源特困高校毕业生请统一向广州市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报名。
五、其他事项: (一)具体选拔事项,将在广州开发区、萝岗区政府网站(www.getdd.gov.cn)另行公告。 (二)招募活动的经费保障、优惠政策详见“穗人社发[2011]68号”文件。 (三)本次招募活动,具体由萝岗区人事局负责解释。
萝岗区人事局 二〇一一年七月十五日
附件一:《广州市萝岗区“三支一扶”基层岗位需求信息表》;20110718130346_718.doc 附件二:《关于做好2011年我市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相关工作的通知》(穗人社发[2011]68号);20110718130355_359.xls 附件三:《广州市2011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报名表》20110718130402_281.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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