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广汕公路(金坑-增城界段)市政化改造工程建设需要,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和《广州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实施意见》及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广州开发区征用土地办公室拟定了《广汕公路(九龙段)扩建工程国有土地房屋征收补偿方案》,现予以公布,征求公众意见。公示期期限为30天,从2012年12月03日起至2013年01月02日止。征收范围内任何单位及个人如对《天鹿南小区高能饲料厂国有土地房屋征收补偿方案》有意见和建议的,请持本人身份证明和房屋权属证明,在公示期内及时向广州开发区征用土地办公室书面提出。 特此公示
广州开发区征用土地办公室二〇一二年十二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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