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长假过了一半,不少留守族仍在加班,挣多挣少谁说了算?近日广州有市民来电反映,他们春节加班从未拿过两三倍工资,老板最多给个红包利是,以此充抵春节加班费。有此遭遇的人不在少数,广州社保部门及专业律师昨日提醒,“红包”仅是福利而非加班费。
在穗打工多年的贵州女孩王小姐,今年春节仍旧坚守岗位,她所在的餐厅春节生意较好,在人手紧缺的情况下,老板将王小姐等员工留了下来。令王小姐颇为纠结的是,餐厅老板只在大年初一给了个红包,每人仅200元而已。王小姐及同事则要加班六七天,老板说这就算加班补偿。
针对这一现象及问题,广州律师张学华分析称,红包利是仅是一种福利,是用人单位或老板的自愿性行为,给多给少并无硬性标准,不少餐饮、商超、保安等行业均存在此现象。但红包利是并不等于加班费,也不能用于充抵加班费,用人单位支付加班费是法律规定的强制性行为。
广州市人社局有关人士提醒称,根据《劳动法》相关规定,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必须支付至少三倍的工资报酬;休息日安排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必须支付至少两倍的工资报酬。如果用人单位强行以红包充抵加班费,劳动者可及时举报投诉,提醒用人单位依法支付春节加班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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