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都讯 记者刘国珍 昨日,记者从广州萝岗区社区局获悉,4月1日起,该区提高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低收入困难家庭认定标准。城镇低保标准从410元提高到480元,提高幅度17%;农村低保标准从335元提高到420元,提高幅度25.4%,农村低保标准达到城镇的87.5%。城乡低收入困难家庭认定标准统一按照当地低保标准的1.2倍同步提高。
据介绍,该区为提高低收入群体的基本生活水平和适度发展权益,建立保障水平调整与物价指数联动机制。这次是该区成立以来第5次调整城乡低保标准,幅度为近6年最大的一次,特别是农村低保标准增幅最高。据测算,该区受惠人群近3900人,年新增支出资金近380万元,预计还将增加300多名城乡困难居民纳入低保救济和低收入困难家庭范围,享受政府的低保救济和9项消费性优惠减免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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