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萝岗检院向36个出租屋管理单位发检察建议
“山寨货制造、销售商为了逃避政府的依法打击,专爱‘打游击’,而出租屋是他们的庇护所。”昨日,广州市萝岗区人民检察院相关部门负责人在接受笔者采访时表示。该负责人的以上论断来自于今年以来该院受理的制假售假案件情况的统计分析。
为了积极延伸检察服务职能,日前,该院已对所有涉及制假售假窝点所在社区的36个出租屋管理中心发出《检察建议书》,督促有关职能部门加强出租屋管理和法制宣传,从源头管理上堵截、遏制制假行为。
萝岗区人民检察院相关部门负责人介绍表示,2012年7月,公安人员在萝岗区长平村某出租屋内捉获生产假冒某品牌维生素功能饮料的犯罪嫌疑人5名,现场缴获假冒某知名品牌饮料11544罐及制假工具及原料一批。据了解,上述嫌疑人于2011年5月起在此处从事制假活动,截至案发已历时一年有余。8月,萝岗区检察院又依法对一起生产、销售伪劣农药产品案件提起公诉。被告人余某租用萝岗区联和街一出租屋作为窝点,雇用多人分别从事司机、记账、更换标贴、包装等工作,采用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次充好、以假充真等方式生产伪劣农药产品,并将其销售到广东省多地的农村地区,销售金额约人民币50万元。5名被告人在农村地区或农村与城市交界的“真空”地带,以“打游击”的方式在出租屋内进行非法勾兑,按照订单陆陆续续地生产,一生产出来马上将农药拉走,增加了查处难度,致使大量不达标的伪劣农药产品流入广东省多地的农村地区,造成了恶劣的影响。
同月,在萝岗区联和街道某出租屋内,一制售贴牌假键盘窝点被捣获,现场缴获假冒知名商家键盘、鼠标等涉案物品及作案工具4万余个,涉案金额高达55万余元。犯罪嫌疑人因涉嫌假冒注册商标被萝岗区检察院依法批捕。 (记者/赵杨 通讯员/萝检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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