萝岗区的志愿者队伍在青年路进行“大拇指”活动。
萝岗区委常委、广州开发区、萝岗区委宣传部长 马正勇
宜居是现代城市发展新的风向标,是一座城市发展的最核心品牌价值。一座不适宜生活居住的城市,经济再发达也显得底气不足。
“全国文明城市”称号代表着国内城市发展的最高等级,素有“城市奥林匹克”之称。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涉及超过一百项指标,涵盖城市建设、管理、服务的方方面面,与宜居城市建设指向高度重合,也与城市发展目标高度一致。而创文的价值正在于它的综合效应。
推动城市整体形象的提升。文明城市是一座城市整体文明、和谐程度的综合反映。它包括了对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民主公正的法治环境、规范守信的市场环境、健康向上的人文环境、有利于青少年健康成长的社会文化环境、合适便利的生活环境、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可持续发展的生态环境等八大方面的评估,因此,被评为全国文明城市也即意味着这座城市文明品质得到社会深度认可,而这样的城市一定是全面发展与进步的和谐宜居城市。
推动市民素质的提升。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涉及100多个具体指标,全方位反映市民文明素质。通过持续的创文宣传,让城乡居民切身感受创文带来城市变化的同时,反思和改变自己日常生活的各种习惯,自觉地配合参与创建活动,真正达到“文明城市大家建,建好城市为大家”的精神状态,长期日积月累,势必有利于全体市民的素质提升。
推动体制改革,建立长效机制。《珠三角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明确提出推进社会管理体制改革,创新社会管理方式,不断完善公共治理结构。文明城市的建设,不是朝夕之功就能立竿见影,必须有长效机制来推进。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涉及的不仅是城市管理的工作任务,还必将涉及到行政管理体制的改革问题。就目前的城市化进程来看,没有城市可以说已经有了成熟完善的城市管理模式,尤其是在城乡一体化的进程中,如何推进基层社会管理体制改革,增强基层自治功能,鼓励社会组织和企业参与提供公共服务,形成多元化的公共服务供给模式等等,都可以通过创文来推动,从而加快城市管理体制改革,使城市的管理水平上到新的水平。
推动社会管理能力的提升。经济发展起来后社会如何协调发展,城市建设起来以后如何管理,是新兴经济体面临的共同课题。这个课题的解决,包括相关体制的改革,都需要人来完成。改革开放过程中,我们已经积累了相当多的经验,尤其是市场方面的经验。但是,面对不断壮大的城市,相关管理和服务人员的社会管理方面能力却未能及时跟上。现有工作中暴露出的种种问题与不足,其实归根到底是人的问题,人的观念问题、素质问题。所以,通过高强度的、集中的创文工作,正好可以锻炼、培养和检验各级公务人员,提升他们的社会管理能力,并最终培养出一批社会管理方面的专业人才。只有这样,我们期待的社会管理体制改革、城市形象提升才能真正变成现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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